首页 小说推荐 实时讯息 百科知识 范文大全 经典语录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丈夫婚内给"小三"转账287万 原配怒上法庭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8 22:01:00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向第三者大额转账,妻子起诉要回,结果怎样?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例。

2011年11月,林某(女)和贾某(男)登记结婚。

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贾某与杨某存在男女朋友关系。贾某与杨某交往期间,贾某共计向杨某转账287万余元。2024年,林某发现该情况,遂将贾某与杨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杨某向林某归还287万余元。

杨某辩称,其与贾某交往期间所有的转账都是贾某自愿赠与自己的,且相关款项一部分用于双方投资开店及购买车辆,一部分用于双方交往期间的共同开销。

法院审理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贾某与杨某存在不正当的感情交往,其未经原告林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赠与杨某,侵犯了林某的合法权益。贾某的赠与行为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更违背了公序良俗,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认定为无效。杨某应当将受赠款项返还给原告林某。

庭审中经双方核实对账,杨某确认扣除其直接转给贾某的款项,其共计接受贾某的转账金额为287万余元。其中,贾某向杨某转账的30万元系用于购买车辆。证据显示,该车辆已售出,杨某应贾某的要求将卖车款转给贾某的弟媳,金额为19万元,该笔钱款应从返还款项中予以扣除。杨某主张有投资开店款项,但杨某和贾某对于投资情况均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故双方均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综上,法院判决确认贾某向杨某的赠与行为无效,杨某应退还林某夫妻共同财产款项268万余元。该判决已生效。

编辑: 杨诗劼

责编: 朱永斌

相关文章
国寿财险重庆市万州区支公司:扎根田间织密“防护网”农险赋能乡村振兴 党建引领创新赋能 让农险成为乡村振兴“稳定器”
2025-07-21 09:35:00
佳禾食品:子公司蔻歌食品拟出资700万元参与投资共青城金螭基金
2025-07-17 13:32:00
官方通报“天价耳环”事件调查处理情况
2025-07-16 20:00:00
新方正控股拟清仓减持方正科技,或可套现超5亿元!上月刚落袋逾4000万元
2025-07-16 00:03:00
沂蒙人就是好丨“新红嫂”朱呈镕:50万公里拥军路 不忘党恩再前行
2025-07-15 00: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