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说推荐 实时讯息 百科知识 范文大全 经典语录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呼和浩特警方发布“告家长书”!严禁学生发生这种违规行为!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7 16:21:00    

临近开学季

“呼和浩特交警”微信公众号

8月26日发布

《关于严禁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告家长书》

提醒广大家长

严禁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 ⚠️ ⚠️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为我们的日常出行带来了诸多便利,但车辆穿梭间的交通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尤其是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的现象,正时刻威胁着学生们的生命安全。

学生的平安是我们共同的牵挂。为守护学生出行安全,请各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严禁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从源头筑牢交通安全防线,共同为学生的成长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

一、真实案例 敲响警钟

案例一


2024年7月8日,暑假刚开始就发生了惨剧,13岁学生杨某无证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3名同学,车辆失控撞上墙壁,导致摩托车上4人全部死亡。

案例二


2022年3月4日,安徽芜湖未成年学生王某(未满16周岁)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载同校未成年学生李某(未满16周岁),因操作不当电动自行车发生侧翻。后座乘员李某坠地受伤,送医救治无效后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不负责任。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情况,于是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积极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及其监护人共计赔偿70万元。

案例三


2021年10月4日,12岁的小萧(化名)使用父亲账号扫码解锁共享电动车,逆向行驶时与未戴头盔的夏女士(化名)相撞。事故导致夏女士重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精神障碍),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法院最终判决:小萧父母需赔偿夏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0余万元。

二、违规骑行 危机重重


1. 法律红线不可触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骑行,不仅是冒险,更是违法!

2. 行为习惯埋下事故隐患


电动自行车的行驶速度明显高于自行车。部分学生在骑行时喜欢追求刺激,在路上肆意穿梭、相互追逐、比赛超车等。这些行为严重影响骑行安全,大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安全与规则意识淡薄

许多学生在骑行过程中容易无视交通规则,经常出现逆行、载人、在机动车道行驶、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同时,部分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不足,骑行时不佩戴头盔,一旦发生意外,头部极易受到严重伤害。

4. 带人骑行,纠纷隐患

部分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时经常搭载同学或朋友,导致车身重量增加,在遇到危险时更难保持车辆平衡和完成刹车操作,危险性显著上升。同时,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

5. 经验不足,应对迟缓

由于学生缺乏应急经验,在面对复杂的交通状况以及遇到突发紧急情况时,难以迅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应对,从而无法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或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6. 校门口拥堵,风险加剧

上下学时段,校门口人流、车流密集,交通状况复杂。学生骑电动自行车穿梭其中,极易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碰撞。

三、安全出行 从我做起

鉴于上述风险,我们呼吁学生选择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来源:青橙融媒 平安首府)

相关文章
新学期临近,心理医生支招缓解“开学综合征”
2025-08-27 18:46:00
呼和浩特警方发布“告家长书”!严禁学生发生这种违规行为!
2025-08-27 16:21:00
重庆一高校要求新生自选宿舍,低价宿舍被抢光,只能住高价宿舍?校方:提前发了公告
2025-08-27 06:33:00
3名中国公民在美国纽约州大巴事故中遇难
2025-08-25 00:09:00
12人遇难、4人失联,国务院安委会:对尖扎黄河特大桥事故挂牌督办
2025-08-24 08: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