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1 19:19:00
日前,浙江证监局一连发布了三份监管措施公告,内容均指向了中信证券分支机构以相关从业人员。
具体来看,涉及的分支机构包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分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分公司”)。
浙江证监局调查发现,吴雪嫦在绍兴分公司从业期间,存在向客户提供投资知识测试或开户知识测评答案、向客户返还业绩奖励、向未和公司签订投顾协议的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违规行为。
吴雪嫦的上述违规行为,反映出浙江分公司对所辖分支机构合规管理不到位;反映出绍兴分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和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不到位。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分公司、绍兴分公司、相关责任人吴雪嫦均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南都·湾财社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公示”发现,吴雪嫦于2019年加入中信证券,起初从事一般证券业务,后于2021年1月,成为投资顾问,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事实上,这已非中信证券在年内首次被监管“点名”。早在2025年5月,安徽证监局就开出了一张行政处罚指向了中信证券的时任员工。
据彼时公告,安徽证监局时任中信证券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李海鹏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李海鹏利用中信证券CRM系统应用开发岗权限,获知某基金的持仓、委托、当日成交记录等未公开信息,并控制多个账户进行趋同交易。
因上述违规行为,李海鹏被安徽证监局没收违法所得213.14万元,并被处以213.14万元罚款。
从业人员频频被监管“点名”,显露出中信证券内控管理的不足,也对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吴鸿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