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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某(男,1964年生),执行死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5 18:10:29    

3月1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长汀对制毒犯卢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罪犯卢某,男,1964年3月11日出生,初中文化,长汀县河田镇人。2020年,卢某伙同他人贩卖、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199.246千克,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3千克。

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卢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中国禁毒、福建禁毒

编辑:赵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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